声 明
唐山为民职业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乐亭县新奥胶乳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过程坚持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乐亭县新奥胶乳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承担法律责任。
唐山为民职业环境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人员组成 |
姓 名 |
技术职务/职称 |
资质证书号 |
签 名 |
项目负责人 |
姜 伟 |
工 程 师 |
14000150020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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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写人 |
鲁 坤 |
助理工程师 |
1400015002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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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钊 |
助理工程师 |
1400015002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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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审核人 |
王静茹 |
高级工程师 |
1300015014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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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组成 |
姓 名 |
职 务 |
签 名 |
报告签发人 |
杨士坤 |
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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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人单位概况
2.1用人单位概况
名 称:乐亭县新奥胶乳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乐亭县临港产业聚集区
6职业病危害因素
6.1职业危害因素辨识
6.1.1生产工艺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
该企业职业危害因素来源及分布见表6-1。
表6-1 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及分布表
评价单元 |
职业病危害因素 |
来源 |
岗位 |
生产单元 |
苯乙烯、丁二烯、丙烯酸、氢氧化钠 |
原辅材料 |
合成岗位、操控室 |
苯乙烯、丁二烯、噪声 |
原材料卸车、设备运转过程 |
储罐泵房 |
其他粉尘、噪声、高温 |
锅炉运行过程 |
锅炉房 |
柴油、噪声 |
柴油发电机运行过程 |
柴油发电机房 |
工频电磁场 |
变配电设备运行过程 |
配电室 |
6.1.2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及危害程度分析
6.1.2.1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
该企业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噪声、高温、苯乙烯、丁二烯、丙烯酸、氢氧化钠,以及工频电磁场、柴油等。
6.1.2.2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分析
该企业锅炉房中产生的粉尘为其他粉尘,人体长期过多的吸入粉尘可能会导致尘肺的发生,因此将其他粉尘作为本次评价的重点评价因素。
长期接触强噪声后听力下降,听力损伤的发展过程首先是生理性反应,后出现病理改变,生理性听力下降的特点为脱离噪声环境一段时间后即可恢复,而病理性的听力下降则不能完全恢复。该企业产生的噪声强度较高,接触人员较多,所以列入重点评价因素。
聚合釜内部反应温度最高可达到95℃,运行过程会产生高温危害,在高温季节易导致中暑,所以列入重点评价因素。本次评价检测的检测日期为11月份,该企业所在地高温季节为6~9月份,因此没有检测该企业工作场所的高温强度。
配电室电气维修人员接触工频电磁场时间很短,因此工频电磁场作为该企业非重点评价因素。
企业停电时使用柴油发电机作为应急电源,使用频率低,因此将柴油发电机房内产生的柴油、噪声等危害列为该企业的非重点评价因素。
6.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与评价
6.3.4职业危害因素评价结论
6.3.4.1粉尘
根据检测结果,该企业劳动者接触的粉尘浓度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
6.3.4.2化学物质
根据本次检测结果,该企业劳动者接触化学物质(苯乙烯、丙烯酸、氢氧化钠、丁二烯)浓度均在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以下,因此该企业化学物危害作业级别为0级(相对无害作业)。
6.3.4.3噪声
根据本次检测结果,该企业劳动者接触的噪声强度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以下。
12结论
12.3总体结论
根据检测结果,该企业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
该企业总体布局、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综合评定为乐亭县新奥胶乳有限公司在采取现有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防护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卫生条件。
13建议
13.1防尘措施的建议
建议企业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要求进行管理。加强劳动者培训和教育,加强劳动者防尘知识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的自救能力。监督劳动者在进入存在粉尘危害的作业场所时,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13.2防毒措施的建议
建议企业维护好罐区、泵房以及生产车间内有毒气体报警器,发现报警器报警监测数据异常,及时做好个体防护查出漏点及时处理。建议企业按照相关法规要求,配备相应检测仪器和人员,做好日常监测工作。或者根据企业实际,委托有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此项工作。
13.3防噪声措施的建议
建议企业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定期发放和更换个体防护用品。并严格监督劳动者在噪声危害严重的作业场所工作时,一定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加强劳动者防噪声危害知识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对噪声危害的认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13.4警示标识的建议
公告栏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及时修整或更换。
13.5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建议
建议该企业按规范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补充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13.6防护工程设施管理的建议
该企业应当确保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等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运行。企业应当对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13.7职业健康监护的建议
建议企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体检项目,定期安排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全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3.8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的建议
建议企业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评价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